我理解您说的这些,我也知道这个意外中有我自己的责任,比如没有做到跟自己能力相适合的活动选择(这个方面有部分原因是因为信息不对等)。我不认为这次叫做意外,也应该可以避免。比如:在庄户山水井可下撤,在包公石(是这么叫的吧?)的水泥路时可选择体力跟不上及1768这样的队员先下撤。当时已经比原计划晚了2个小时,领队并没有询问全队的装备并做好合理的分配,如头灯、水、食品,而依然选择分队前行。我们这次全员返回真的很幸运,没有人员受伤(或更糟)、没有恶劣天气。我不是要批评白鸟,真的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希望当这样的情况出现时,是不是还有更好的方案去选择并保证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