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 » 我爬山时很不喜欢背着音响放音乐的行为! » 回复 |
well,你的留言如行云流水,非常美,我仿佛看到你在微笑着对我说话。这留言我看了两天,琢磨该怎么回,也成你这般散文的形式吗?没有信心,哈哈。
我想说的是人的行为举止应该符合特定的环境状况,人也会对某一特定的环境状况拥有合理的期待。我有时会反感商店播放的大喇叭,那也只好匆匆走开,因为我知道商店如此播放喇叭,应该是合法的,在公共的理解中是可以接受的,于是我能够毫无异议地接受。但是像夜间施工或者不合适的时间里装修房子对我造成烦扰的事情,我会毫不犹豫地制止,我打过几次城管电话,就是不让夜间施工扰民,或者邻居太早或太晚装修的,我都成功地制止了他们,我也得以安然地休息。我不觉得我的制止有任何的不妥。
所以,有不少人说我不够宽容等等,我是觉得看问题要分清楚,没有一条法律可以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如果别人不合适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毫不犹豫得争过来,我不知为什么不争过来,为什么要宽容对方,除非他实在无可奈何。如果一个人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听听音乐会帮助舒缓神经,我将尽全力帮他营造一个舒适的听音乐的环境。否则,为什么要包容啊?
关于公交车上的音乐,我常常想,是不是政府可以出钱在上下班高峰期停止播放广告,而是播放古典名曲,我相信那些音乐会极大地抚慰那些在城市中辛苦奔波的人,也从而能够提高社会劳动效率。播放一些已经没有版权的音乐,费用应该不会太大,只是公交车方面可能会放弃一些广告收入。所以,音乐的妙处我是知道的,并非我不知道音乐有多么美好。
有人说,我这样斤斤计较人生一定不快乐,其实我的人生很快乐。也有不快乐的时候,好像大都是被无礼烦到。无视别人的权利和自由是一件很“暴力”的事情,如“蜡烛小新”所说。我愿意尊重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并且愿意事先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会给别人带去困扰。我觉得这是每个人应该做到的。只是我不是老好人,侵犯了我,我一定不答应。
嗯,我希望更多的人关注户外音乐的问题,每次上线在系统通知里看到有新的ID发言,我都很开心。
谢谢你的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