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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顽童
    老顽童 2011-08-30 19:46

    假如把户外定位为适合“独处的”宁静的户外而不是闹腾的户外,假如把目前全民户外都限制为最初的“登山”类、健身型、体育型户外,那这个原则无疑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假如这条原则从始至终、从十年前就被贯彻实施了,我想,不太会有今天这么闹腾的全民户外和户外用品市场了。我想,特别敏感、受惠于这条的,是不是就是今天被全民的闹腾户外感召过来的休闲人士。这个好象是个悖论。

     

    此条的意义,是强化对喜静者、想静者、对环境鸟兽鱼虫等的尊重,强化户外的运动性质,弱化户外的娱乐休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