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及其户外活动与旅行及其旅行社的活动东不是一个平台的概念。不要混淆界限和概念。
首先,户外兴起,源于人们对俗务的解脱,家务、子女教育等世俗、现实环境、已有人际关系等等的暂时不如意的逃离;对自然、对新型人际关系、对客观对象的暂时重建,锻炼身体,亲近自然的舒爽向往;也包括对金钱买卖关系的厌恶。一句话,参加户外为了换心 情、练体魄——这是一种清新的环境下的鲜活活动。
其次,然而,一只黑手伸进了,是无孔不入的黑手——商业。体现在户外就是商业户外的进入。他们无力博弈于商海,却企图从纯清户外的人们身上捞取早餐钱——可怜的商业户外:做着旅行社的勾当,却偷税漏税,炸取的是刚刚走出校门打工少男少女们的血汗钱。举例说,AA户外灵山包车费人均只收30元,他收60元(他们的动听说法是“含商业”)!!!良心何在???
再次,要参与户外,即纯洁、汗水、快乐、自虐、纯AA;要商业,要挣钱,你扛起大旗办公司,走旅行社的道路,你交税,你经营,你财源滚滚,日进斗金无人干预。
最后,咋就有那么一些人,为不法的商业户外助威:你想散心,你不会自己玩么,你不想自己玩,不会约朋邀友么玩么,你何苦给商业攒分子呢???你何苦参加商业户外,为他们攒分子呢???于个人,你多花了银子;于户外,扰乱了纯洁户外AA的秩序;于国家于集体你助长了偷税漏税的违法经济行为,为非法的准旅行组织攒了钱呢。
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