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慢走
10月17日,一直走发了不在517发队的帖子,从现在看这是伎俩,在博取同情心。还真的有人就扑上来了:把一个本来是公众讨论的事,说成一直走和我个人的争论;把大家的不同意见,歪曲的很难听,甚至在他们眼里,我们这些持一直走不同意见者都不是人了,对我和其他朋友骂骂咧咧。那好吧,那我就再说几句。本来我都厌倦了,是你们激起我谈兴了。
一直走到了理屈词穷的境地是咎由自取。商业和AA的讨论并不是我和特定的那个人之间进行的。自始至终都是大家讨论呢。我在驴友茶馆里发了帖子,很多人跟了贴,这些人跟帖对我的观点,有同意的有不同意的,不同意我观点的人,甚至出现对我的人身攻击,一直走是其中之一。一直走自己找上门,搅混水,出言不逊,死缠烂打,胡搅蛮缠,拉我和其他的人黑名单,自建孤岛——《正告带你去转山》,十几天一个声音骂人,祭出关于达尔文的讨论恫吓人,贴出道德义愤的文章胡言乱语,讥讽我没有他发的活动多,等等,等等。在整个讨论中他本来就身处反方,需仔细说理。但他一再犯错,这是一直走的人品和水平决定的。
一直走目前在517有三害。一是在讨论中恶意攻击我,搅混水,影响了我对收费户外活动的批评,特别是影响了我和大家对伪AA的揭露,使我投入巨大精力,大家寄予希望的一场讨论毁于这种无聊的纷争;二是以老师自居,对别人指手画脚。他很善于整理别人的材料,一有不同意见,立即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过往的材料恐吓人,对我,对水牛、对博雅散人等都是这道手法。这种文革整人的下三滥方式,他运用的很熟练。这对户外的轻松氛围,对户外的广大青年都是危害很大的;第三,整天手温自己的那几个过期的帖子,不断地往首页顶,以显摆自己。在这这样的做法下,一些很好的帖子,高水平的游记不能上首页,或者在首页很快即被他顶走。从这些看是老师啊还是公害啊,恐怕大家一看便知吧?
大道理上一直走站在了违法的立场上。目前户外收费活动,基本相当于(用这个词是因为他们程度不同,不要抓我用词不准)无照经营的黑旅行社,无论是伪AA还是收费活动,都一样。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一规(国家工商部门的有关营业证照的规定)两法(国家税法和国家旅游法):第一是无照经营旅行活动,这违反了国家工商局的相关规定。这一点虽然不是违法,但工商局的规定也有强制性,属于违规行为。如果有人举报,工商局和有关部门会联合执法,没收违规所得,没收相应的工具,责令停止相关行为;第二,这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税法规定,个人所得达到一定数额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北京地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自然人每月收入达到3500元人民币即要纳税,随着个人收入额度的增加,个税的征收比例有所不同。若果该纳税而不纳税,就是违法。第三类,国家旅游法,请看有关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 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第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第四十七条 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第四十八条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总则告诉我们:组织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需要依旅游法。
有关法律条文写明:获得旅游经营资格,必须依法设立旅行社;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导游和领队是不得脱离旅行社——即正规经营组织——干私活
的。
别的网站不说,单517网站的周末活动收费领队,基本都违反了上述两法一规,更别说那些非周末、周末、假期等全天候发队的收费领队了。所得额度很好计算,因为活动人员有数,每人交费明确写着,包车费用有数。如果有人举报,翻翻517的活动帖就知道了,你想删帖,来不及,删了也能找出来。
一直走站在非法活动的立场上,且不说对我竭尽打压、污蔑和谩骂的行为之对错,单是大前提、大道理他就错了。再加上他种种匪夷所思的做法和语言。但直到现在,一点不反思,仍然觉得自己有理。
一直走一哭二闹三打滚。一直走说不在517发活动了,他以为自己在517网站很重要,以此博得同情,以此挣得支援。果然啊,真有人来了,再次打上门来,再次对我谩骂。这原来是伎俩啊。我首先对我最初的惊讶不安感到惭愧,姜还是老的辣啊,人家的伎俩你都没看出来,还在那里傻善良呢。但我也奉劝站脚助威的人啊,你要想说理,可以啊,捋着讨论的过程走,咱说理,看看讨论的人都说了些什么,到底谁有道理谁没道理。盐从哪里咸,醋从哪里酸,一看就明啊。
说到这里,我更想说的是一直走的粉丝们啊,当然是极个别的
一两个人,不超过三个人,出于感激,其实主要是没有是非标准,表现的不淡定了。不仅对我骂骂咧咧,还带上了别人。你同情你的老师可以啊,没人管。但你应该弄明白是非啊,不能胡乱咬人啊。你应该耐心的劝劝你老师,明白道理啊,但你不能拿着不是当理说啊。
关于一直走先生,我真诚的挽留你。说一句《智取威虎山》的台词:老九不能走。讨论么,顶多是打打嘴仗。何必呢!
但我还是那句话:对我个人的攻击和污蔑,一句两句我经得起,但要说到道理,我不会让你,更不会惯着你。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长江万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