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茶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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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去转山

友慢走

     

      10月17日,一直走发了不在517发队的帖子,从现在看这是伎俩,在博取同情心。还真的有人就扑上来了:把一个本来是公众讨论的事,说成一直走和我个人的争论;把大家的不同意见,歪曲的很难听,甚至在他们眼里,我们这些持一直走不同意见者都不是人了,对我和其他朋友骂骂咧咧。那好吧,那我就再说几句。本来我都厌倦了,是你们激起我谈兴了。

     一直走到了理屈词穷的境地是咎由自取。商业和AA的讨论并不是我和特定的那个人之间进行的。自始至终都是大家讨论呢。我在驴友茶馆里发了帖子,很多人跟了贴,这些人跟帖对我的观点,有同意的有不同意的,不同意我观点的人,甚至出现对我的人身攻击,一直走是其中之一。一直走自己找上门,搅混水,出言不逊,死缠烂打,胡搅蛮缠,拉我和其他的人黑名单,自建孤岛——《正告带你去转山》,十几天一个声音骂人,祭出关于达尔文的讨论恫吓人,贴出道德义愤的文章胡言乱语,讥讽我没有他发的活动多,等等,等等。在整个讨论中他本来就身处反方,需仔细说理。但他一再犯错,这是一直走的人品和水平决定的。

     一直走目前在517有三害。一是在讨论中恶意攻击我,搅混水,影响了我对收费户外活动的批评,特别是影响了我和大家对伪AA的揭露,使我投入巨大精力,大家寄予希望的一场讨论毁于这种无聊的纷争;二是以老师自居,对别人指手画脚。他很善于整理别人的材料,一有不同意见,立即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过往的材料恐吓人,对我,对水牛、对博雅散人等都是这道手法。这种文革整人的下三滥方式,他运用的很熟练。这对户外的轻松氛围,对户外的广大青年都是危害很大的;第三,整天手温自己的那几个过期的帖子,不断地往首页顶,以显摆自己。在这这样的做法下,一些很好的帖子,高水平的游记不能上首页,或者在首页很快即被他顶走。从这些看是老师啊还是公害啊,恐怕大家一看便知吧?

    大道理上一直走站在了违法的立场上。目前户外收费活动,基本相当于(用这个词是因为他们程度不同,不要抓我用词不准)无照经营的黑旅行社,无论是伪AA还是收费活动,都一样。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一规(国家工商部门的有关营业证照的规定)两法(国家税法和国家旅游法):第一是无照经营旅行活动,这违反了国家工商局的相关规定。这一点虽然不是违法,但工商局的规定也有强制性,属于违规行为。如果有人举报,工商局和有关部门会联合执法,没收违规所得,没收相应的工具,责令停止相关行为;第二,这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税法规定,个人所得达到一定数额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北京地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自然人每月收入达到3500元人民币即要纳税,随着个人收入额度的增加,个税的征收比例有所不同。若果该纳税而不纳税,就是违法。第三类,国家旅游法,请看有关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  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第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第四十七条  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第四十八条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总则告诉我们:组织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需要依旅游法。

有关法律条文写明:获得旅游经营资格,必须依法设立旅行社;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导游和领队是不得脱离旅行社——即正规经营组织——干私活

的。

别的网站不说,单517网站的周末活动收费领队,基本都违反了上述两法一规,更别说那些非周末、周末、假期等全天候发队的收费领队了。所得额度很好计算,因为活动人员有数,每人交费明确写着,包车费用有数。如果有人举报,翻翻517的活动帖就知道了,你想删帖,来不及,删了也能找出来。

一直走站在非法活动的立场上,且不说对我竭尽打压、污蔑和谩骂的行为之对错,单是大前提、大道理他就错了。再加上他种种匪夷所思的做法和语言。但直到现在,一点不反思,仍然觉得自己有理。

一直走一哭二闹三打滚。一直走说不在517发活动了,他以为自己在517网站很重要,以此博得同情,以此挣得支援。果然啊,真有人来了,再次打上门来,再次对我谩骂。这原来是伎俩啊。我首先对我最初的惊讶不安感到惭愧,姜还是老的辣啊,人家的伎俩你都没看出来,还在那里傻善良呢。但我也奉劝站脚助威的人啊,你要想说理,可以啊,捋着讨论的过程走,咱说理,看看讨论的人都说了些什么,到底谁有道理谁没道理。盐从哪里咸,醋从哪里酸,一看就明啊。

说到这里,我更想说的是一直走的粉丝们啊,当然是极个别的

一两个人,不超过三个人,出于感激,其实主要是没有是非标准,表现的不淡定了。不仅对我骂骂咧咧,还带上了别人。你同情你的老师可以啊,没人管。但你应该弄明白是非啊,不能胡乱咬人啊。你应该耐心的劝劝你老师,明白道理啊,但你不能拿着不是当理说啊。

关于一直走先生,我真诚的挽留你。说一句《智取威虎山》的台词:老九不能走。讨论么,顶多是打打嘴仗。何必呢!

但我还是那句话:对我个人的攻击和污蔑,一句两句我经得起,但要说到道理,我不会让你,更不会惯着你。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长江万古流

带你去转山发表于2013-10-18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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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哥晨晨
    朋友走好呲牙既。是。朋。友。握手为。强
    来去从容
    支持LZ!胜利呲牙胜利
    鄙视商业户外!弱
    博雅散人

    转山是个坚持说理的人,遇到“对手”的一些所谓“粉丝”恶意的谩骂,这已经不能让人理解为“论辩”了,转山也是秀才遇见兵,没法讲理了!

     

    散人这几日也看清了一些人的真面目,也奉劝一些人明明是个一个正经人,却要在这里诋毁自己,作践自己!就不能好好说话呢!

     

    一个成年人怎么就不知是非,骂骂咧咧是什么本事,吆五喝六的撒泼骂街与街上的混混有什么异样?

     

    这已经不是什么观点不同的问题了,这脏口的,还有什么资格谈什么观点,要对骂,谁也不差,那都是动物禽兽本能而已,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是人懂得仁义礼智信,对于那些没有礼数教养的,散人只能表达自己深深的憎恶!弱

    越雪
    “公害”现在要把全蚂蚁兵团都率领成:自愿愿意支持户外商业活动了!
    那张帖子上顶贴的人,你们是不是更应该先退出《纯AA制驴群》之后,再到“公害”的帖子上去动乱跟风呢?鄙视无知之众!强烈鄙视!鄙视
    马可
    两位著名的AA领队,却因为商业领队的讨论而伤了和气,实在不应该啊。

    大家还是都消消气,抛开这些纷纷扰扰,该人文人文,该登山登山,岂不快哉!
      酷哥晨晨
      该人文人文,该登山登山,岂不快哉!呲牙强
    丽阳

    上周与一直走走过那么一次,我感觉向科普活动,对需要的人也是有益处的。

     

    论坛里话题的讨论,大都是婆说婆的,公说公的,有不同意见实属正常,一个声音出来才是怪呢。

    还是秉承就事论事,放松心情。如果一定要争论出个真理来,我想这里不是地方。

     

     

      湾
      同意,两位都是我所尊重的,站在不同的观点看法自然不同,在户外相信我算是能够照顾自己的,但有许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的同学需要商业领队做些引导或指导,商业队的存在未尝不可,关键在于是否当起了应当的责任,我想转山大哥大概也是这层意思吧!
    马达的世界
    何必呢,爬山上网图的就是一乐,遇到不和辩一辩,辩不通各行其是也就罢了,何苦整得像政治斗争,伤人一千自损八百,乐趣消减烦恼增加,这岂不脱离了寻开心的本意。

    所谓户外圈,我看其实就是一堆QQ群,在一个地方成神,另一个地方酱油。浮云一般,别真当回事,乐呵乐呵得了。

    能长期组织AA着玩的都是热心人,但各自肯定有各自的毛病短处什么的,不过就为这共同的热心,也该互相理解多包容。

    借用不知啥名人说过的:除了生死没大事。
      青青518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有点小毛病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更没必要对别人的小毛病揪着不放。都想开点吧~
    丫丫邓

    看来这两位老者是都放心里了,阿爹,只是希望您能够保持一颗欢乐的心,坚持清净的户外,我们都跟着您呢!呲牙

      酷哥晨晨
      坚持清净的户外呲牙
    shoo
    我也看了一些一直走老先生的帖子,没什么水平,初中文化左右吧。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呢。
    博雅散人

    希望新的话题大家理性讨论,本散人一贯主张,对待讨论要本着“事实不能歪曲,评论可以自由。”的原则,建立在歪曲事实上讨论没有什么意思,常人道“走对路才有出路”,圣经上也说,瞎子给瞎子领路,结果只有双双掉进坑里!。至于那些“三句半”恶俗之语,你还是谨慎出口,修养那是你自己的事,骂人谁不会啊,谁比谁差啊,文明使用词语,把这个话题,良性讨论下去。

     

    至于退不退,那些都是个人选择,人有自由意志,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人做每一件事,其实都是在权衡利弊后的一种选择。无论是累了、倦怠了,还是“以退为进”博同情,都是自己基于现实的选择,人一生没有不散的宴席,无非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情,从自己的利益说,如此指着自己又能得到什么?能改善自己的现实生活处境,还是能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

      老民工
      散人哥善论,两位先生,一位执着,一位认真,都有优点,都令人尊重!  强
      博雅散人

      老民工兄台好,你发的神贴我是都看的,很有意思的东西。

    夏雨

    转山先生,对于某人以退出帖来博取同情,您不必理会。

    原我只是观帖,尤其是“孤岛”的出现,真是让我十分惊讶。

    一个人在那里“自说自话”且不许人跟帖,可见此人的度量。

     

    L Z-老左
    只听身边的驴友说,一直走疯了,哈哈
      带你去转山

      呵呵呵  那是传说

    酷哥晨晨
    真诚的挽留强境。界。
      带你去转山

      真的,有人告诉我走先生发了那个帖子,我第一反应就是这句话。接着被骂了。我马上清醒了。原来这是伎俩啊。

      酷哥晨晨
      第一反应强人。之。初。性。本。善。。。保。持。善。本。微笑
      幻海
      迫害妄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