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换发工作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和《关于开展对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集中换发工作的通知》(国无协[2013]2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对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简称CRSA)2012年12月31日前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进行集中换发。为按期完成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现将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1. 原四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A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2. 原二级、三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3. 原一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C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二、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北京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砖角楼南里16号
2014年7月31日前,北京地区持有B、C类操作证书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到北京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服务中心办理旧版操作证书的换发登记。
2014年9月30日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俱乐部A、B、C类操作证书换发登记工作。北京地区各俱乐部可自行组织旧版操作证书换发登记,统一到北京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服务中心办理换发登记。
2014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北京地区持有A类操作证书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自行到北京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服务中心办理旧版操作证换发登记。
三、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证照一张;
3.申请人电台执照。
(二)材料审核
1.办理换证的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受理经核对后发现与提交资料不符的,将不予办理换证登记。
2.申请人提供的旧版证书信息与数据库记录不符,且不能确认申请人对旧版证书的持有情况时,发证机构可以参照工信部无[2013]43号文第四条规定,安排申请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复核考试,作为最终审核依据。
3.换发截至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换发截至日期之前旧版证书仍可作为持证人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截至日期结束后,仍未办理《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证的,将不再予以更换。
4.申请换发C类操作证书的,由北京无线电协会汇总后,报中国无线电协会审核并换发。
(三)新证发放
1.网站公布信息后,申请人可自行到北京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服务中心领取,或经电话确认采用快递方式送达(快递费由申请人自付)。
2.换发新版操作证不收费。
咨询电话: 010-6428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