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拒绝没有任何理由直接给穷人钱物。
理由:某著名景区的猴子因为不断有游客喂养猴子,现在该地猴子已经拦路抢劫伤人,养猴为患。同样,人也会惯出毛病来,并滋生腐败。
受到启发的事例:某国外公益组织向非洲穷人捐助生活必需品时,不是直接给予,而是让他们搬运捐助物资,通过当地人自己的劳动换取劳动成果。
我们虽然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还是有一些地区非常贫困。该如何帮助他们呢?购买捐助产品间接捐款给基金会?参加公益活动间接捐款给基金会?捐款给基金会?直接汇款给当地人?更直接把钱送到当地人手里?相信大家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我主张去贫困地区玩户外,不直接给钱,而是通过让当地人提供我们驴友游客需要的户外和相关服务,让当地人正当地获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实现劳有所得,拒绝不劳而获(关于捐款捐物造成不劳而获,无需辩论)。比如请当地人当向导,在当地农家院住宿吃饭,在当地小商店买东西,在农户家里买特产等等。
在我们愉悦身心的同时,还能积极地帮助贫困地区的人们提高生活水平,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