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茶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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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天山穿越遇难 父母起诉组织者索赔.
年仅28岁爱好旅游的张小姐,2010年5月,马某在某户外网站发布“2010年六一节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的帖子,召集、组织网友到新疆进行户外徒步旅游活动。张小姐看到帖子报名参加了该活动。出发后,6月8日,在渡过新疆木扎尔特河时张小姐不幸被河水冲走,后经公安机关寻找并确认死亡。张小姐的父母认为,马某作为活动组织者,活动之前未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未能充分预见活动的强度和危险性、活动中领导组织不力、并在事发后未能及时报警最终导致自己的女儿死亡。马某应对自己女儿死亡承当责任。故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57万余元等。
本案 近期可能要在北京开庭审理。注意关注,大家也可发表自己的看法。
本驴同时提醒朋友们,五一节出行,量力而行,安全第一。
户外活动强度与风险系数强相关。组织者和参与者均有必要提前识别群体和个体能力与活动强度的匹配度、对未知风险的承受度,量力而为是基础,行业规范势在必行。
户外 被这些事故搞的人心惶惶啊。
我觉得 大家议论的中心可能不是什么责任问题 而是对人性的感悟。对当代社会人性的感悟 哎
http://www.chinacourt.org/zhibo/zhibo.php?zhibo_id=4576
自己看吧。。。虽然说铁镐赢了,但。。。原告律师讲述的不无道理,只是目前的法律对于AA活动领队不怎么承担责任而已。再等等看二蛋之类的商业队的处理结果吧。
铁镐 今年还在组织 夏特穿越。
看了,报名的人不少。。。
无言ing
这个是旧闻了吧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对自己负责!
法律上接受判决结果
情感上需要适当补偿
据了解,铁镐团队已自发捐款4万多元交给了死者家属。来京的相关费用也由铁镐等人承担了部分。死者的男友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7万元,并今后每月赡养费300元。这都是在开庭前达成的协议。
人该敬畏大自然,为自己负责。我记得上周六去百花山。看到竟然队伍里有人穿裙子来了,后来爬山过程中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怎么穿裙子呢?”,答“我本来还想穿高跟鞋呢”。唉。晕倒。
相当沉重,但是也是事实。
至少目前,在户外还是得自己小心,慎选队伍!
没错,我几乎看完全程。很不幸的,原告没有强力的证人证据,反而是被告有两个证人支持他。
虽然如此,但是不能掩盖铁镐的卑鄙!
这个反应了目前中国的现况:法律不周延
户外的驴友真的要好自为之,顾好自己,慎选队伍!
没事怎么都好,出事一大堆牢骚埋怨,怎么没人在活动出发之前发出质疑,这么多有心的人,起码给个善意的提醒也好,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赔偿也好,告诫各个活动发起人发生事故赔偿的风险,当然赔偿有多有少,参加的人崴了脚,也许都会向你索赔
没赔偿也好,告诫参加活动的人,或准备参加活动的人也是有风险的,严重的也许是自己的生命
借此帖在宣传一下这部户外电影洞穴潜行深渊 ,虽然电影不完全真实,但总还是能说些问题出来的
MD...原告的赔偿请求被驳回了!?
好像还可以上诉。。。只是看张妈妈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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