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茶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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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游

友天山穿越遇难  父母起诉组织者索赔.

 

          年仅28岁爱好旅游的张小姐,20105月,马某在某户外网站发布“2010年六一节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的帖子,召集、组织网友到新疆进行户外徒步旅游活动。张小姐看到帖子报名参加了该活动。出发后,68,在渡过新疆木扎尔特河时张小姐不幸被河水冲走,后经公安机关寻找并确认死亡。张小姐的父母认为,马某作为活动组织者,活动之前未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未能充分预见活动的强度和危险性、活动中领导组织不力、并在事发后未能及时报警最终导致自己的女儿死亡。马某应对自己女儿死亡承当责任。故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57万余元等。

    本案 近期可能要在北京开庭审理。注意关注,大家也可发表自己的看法。

    本驴同时提醒朋友们,五一节出行,量力而行,安全第一。 

信天游发表于2011-04-2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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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
    关注,安全第一啊。
    虫二
    人做什么事都不要 心存杂念 否则有因有果可怜
      山民(欧蓝德)

      恭喜你,你看到问题的本质了!呲牙

    会飞的海马
    随队出行不超领队不后收队,即是公德也是潜规则,其中便蕴含量力而行小心谨慎的意思。强
      阿里山
      前提是,领队是个负责的人,而这两位驴友却不幸所遇非人。
    动感
    户外生活有乐趣亦有风险,驴友出行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量力而行。
    饭辙
    俺是初驴,一个多月的初。记得跟啸傲去箭扣是,啸傲在车上开始相互介绍前谈他自己对户外的看法时说,户外绝不是你好勇斗狠的场所,而是抒发情感开心生活的方式。
    山就在那里,你爬不爬它都在那里,这次不行还有下次,用不着太求己甚非它不可;整体道德缺失的大环境下,坚守道德底线是个人行为,决不能因此而去要求他人。
    以俺初驴的小见识,爬山就是一步一步来,尤其是开始时,别太急,调整呼吸步幅稳定后再考虑行程提速,从老驴哪里听来的经验是户外快驴的户外生涯都短的可怜,这是俺一生的爱好,不急。随队出行不超领队不后收队,即是公德也是潜规则,其中便蕴含量力而行小心谨慎的意思。
    话未尽,不说了。
      信天游

      新驴、老驴、强驴、疯驴都是驴,都是热爱生活,醉心自然的。

      娇小玲珑
      饭大哥所言极是!
      金子1314
      抱拳受教了
      山民(欧蓝德)

      我的想法比较简单:

       

      命是自己的,自己对自己负责!活动中绝对服从领队,但不迷信领队,遇到超出自己解决能力的问题,宁愿选择放弃,也不会拿命去尝试!

       

      不过一旦独立做出选择,我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去乱咬别人!

    怡琼
    量力而行,谨慎参与。领队们批人检查履历也很重要~
    文慧
    户外本来就有危险,严禁单独行动。 应安排一个副领队押后
    信天游

    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要做庭审的同步网上直播,驴友可以同步发帖。网址:live.lawtv.com.cn.我们的意见有可能左右法庭的判决吗?

    寻找翅膀

    户外旅游 安全第一 微笑

    阿里山

    (再转贴)

     

    转被告方帖:2010年6月8日夏特古道案开庭情况! 作者:王珅

    今天(2011年4月19日)下午2点,去世的驴友彦小新的父母两人和其聘请的律师作为原告方出庭,铁镐和作为代理律师的我作为被告方出庭,还有5名关注户外运动的驴友及1名关注此案的律师旁听。原告索赔丧葬费24222元、死亡赔偿金534760元、办理丧事的交通费11910元、住宿费360元、误工损失6248元以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共计577505元。
    原告方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11份证据,用来证明原告方的损失以及被告的过错。今天开庭时,原告方又补充了5份证据,主要证明夏特古道海拔在3500米以上,被告应该依据《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的规定事先报登山协会备案、批准。看得出,原告方的律师虽然不是驴友,但开庭前还是做了很多细致的准备工作的。
    我们被告一方向法院提交了13份证据,主要用来证明事发经过、彦小新的死亡原因、组织者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和原告方已经获得了社会捐助。此案双方争论的核心就是活动的组织者究竟应该有哪些注意义务,这些义务究竟有多重。原告方指出铁镐发布在夏特古道贴中的户外运动强度分级过低的问题,我说国家没有此类标准,2.5级别是铁镐自己分级的,且在发夏特的帖子前就已经在铁镐户外上公布,2.5级是铁镐自己分类中的最高级别了。原告方指出事后没有及时报警,我们答辩称彦小新被认定的死亡时间是2010年6月8日,而2010年6月12日才走到有信号的地方,这说明是否报警和小新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且当时是联系家属,让家属报警的,也属于报警。
    有关此案的细节大家可以关注下次开庭时(2011年5月9日周一上午9点)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直播,估计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栏目也会报道。

      信天游
      此案双方争论的核心就是活动的组织者究竟应该有哪些注意义务,这些义务究竟有多重。原告方指出铁镐发布在夏特古道贴中的户外运动强度分级过低的问题.
      阿里山

      法律责任的事,留给法庭处理。

      最让户外人气馁的,是铁镐在出事后的态度!!

      先是逃避,甚至有遗弃的行为!

      信天游

      领队责任重大,背负着几十个鲜活生命的信赖!虽然在活动页面的下方列出了长长的、足够细致的法律免责条款,但领队的组织能力是有差别的。

    阿里山

    应该说的是铁镐夏特事件吧?

    有两个驴友遇难,张小姐网名是彦小新,四川人。另外一个是张家口的青城驴友。

    想知道详情的,可以看这里:http://www.outbbs.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0836&page=1

      骑兵

        你对这整件事和领队铁镐的了解,就是根据那个贴子?还是另有更靠谱的内部信息?。。只凭一个人,或相同一方立场的言辞,我是不敢下判断的。

      阿里山

      1.这不是一篇文章,而是以整个论坛里,很多人的说法。

       

      2,我正好第一次除外宿营,跟的就是铁镐。我参加的第一个户外组织也是铁镐。第一次出去,这两位不幸遇难的驴友,也是同行的队友。

      3.事情发生以后,本来在铁镐的论坛里,还有一些讨论的声音。但是不久就被一个叫:北京阿涛的管理员给灭了。所有有质疑的驴友都被踢了出去,包括我在内。

      4.其实户外本来就是有危险的,这个大家都可以接受。不能接受的是,出了事推诿的态度,再加上封锁别人讨论的行为,在在都让人怀疑事情的不单纯。

      5.我感觉您并没有把所有的帖子看完吧?

      6.你也可以找到我的帖子的。

      骑兵
         帖子里有你的回复?贴子太长,没看完全。。你对铁镐为人很了解吗?我去听过他的一个讲座,讲的就是这次山难的前前后后的一些细节。。我的判断是他不是想象的那样黑领队,那个讲座的链接在此:http://u.tourye.com/space.php?do=event&id=7826 注意看回复。我和他不熟,也不是想为他说好话,只是想知道真相!毕竟审判结果也说明一些客观的存在,他也是尽力了,而有些事是无能为力的。
      阿里山

      没错,大概所有刚认识铁镐的人,都觉得他是个老实人,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所以刚开始,我也是想办法在帮他找合理解释的人之一。但是被阿涛踢出之后,我的想法开始转变。更多对铁镐不利的说法出现,原来他的记录是很糟糕的,已经出过很多次事了,但是因为目前户外大环境的原因,像他这样的领队,也就可以继续混下去了。

      我不能评论铁镐的全部,但是这次夏特出事后,他所展现出来的推诿逃避,完全不是一个户外领队所应有的态度,这是对所有户外人的一个打击!

      以后好的领队,不会有人学习。不负责任的领队,大概会越来越多!

      骑兵

          我倒是没觉得他是老实人,从不相信表相。。我是基于他讲座现场的展示的照片,一些细节讲述来判断的!当然他所展现出来的推诿逃避的态度是令人发指。还是回到本件事的具体细节来裁定他所作所为是不是尽到责任了。情理,法理总会冲突的。。

      阿里山
      以目前的户外运动来说,慎选领队也不能尽信领队,还是要自求多福了!
      骑兵
      两眼擦亮,自知自明。其实我不想参与这个话题,一个局外人路过,说两句。。
    武依依

    (⊙o⊙)…

     

    真可怕

     

    除了尽量避免,有什么可以杜绝呢

    独孤孤独
    安全第一。。。。
    云淡风轻的窗前
    看来人在大自然面前太脆弱了。户外虽然不是极限运动,但还是有危险性的。
    tuzi
    户外有危险,出行需谨慎
    wuxian9999
    安全第一,牢记心里。
    风舞
    安全时刻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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