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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前两小时,行12公里。想找一下感觉,真的就找到了。
刚一上路,倍感轻松愉快,脚掌部位感觉极佳,坦坦的、软软的。以765的速度完成全程。
1.首先感觉到不能跑了,抬脚容易,落脚难。膝盖部位无法承受落脚的重力,步行可至最佳速度7公里/小时。
这是以往所没有出现过的。原因:登山。九龙山、香山的路比起山区公路的强度最小比应是1:2,膝盖所受压力还要大得多。我的感觉是:30多公里的山路相当于公路70公里,百公里相当于公路130公里。
2.行至6公里时,脚掌部位感觉到:那透气鞋垫细小的空如沙粒,有疼痛感。这是在八、九十公里后所出现的感觉。向你提出的警示:脚掌部位已至极限,再继续,你就要忍受痛苦了。
此两种情况一出现,就应轻步缓缓而行。尽最大可能减轻脚掌、脚踝、膝盖部位的压力。另一种方式:两只手杖并用。平时应做好功课,在平路行走时,也应使用手杖。这样做,有两项优势。1.正常使用时,减轻了膝盖、脚踝、脚掌压力,保存了体力。锻炼了臂力,四肢发达。方法:相应一方的手杖,在起步时,用力后杵,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如同脚部装了个小马达。手杖可拖行前进,顺手带进。这样,造成手杖头的严重磨损,产生噪音,也会损坏路面。手杖下部应装橡胶头(类似轮胎,加大摩擦,防止打滑)。一般情况,公路行走100公里要磨去一寸。我曾用此法行走1000公里,磨去杖头七、八寸。那还是一根韧性、弹性、硬度很强的木棍。2.一旦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时,那手杖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了,抬腿时用后杵,落脚时支撑身体大部重量,腿、脚只负担轻微的重量。这样,手臂承担了主要作用,也就是手脚并用,或说是在用手走。养成这种习惯,保存体力,锻炼臂力,何乐而不为!
用以上方式,在此次百公里当中,只见一、二人使用。
最后与我同行的三人都不曾使用此方式。临时使用,臂力跟不上,也是无奈。
保持自己的步调、频率,这是人所共知的。
二丙的实力是完全可以在24小时内赶到终点荷花市场的,却很遗憾地没能实现。在我们四人中,我问过二丙二人能否跟上领队,二人均表示可以。
从香山到西苑的10公里,用时1小时30分。二丙二人提出休息一下。此时发现已晚,二人已近崩溃。至奥村前的10公里,用时3小时。奥村后,二丙又跑了几百米,随后就说:“不行了,跑坏了”。这个问题的出现,我确是有责任的。应及时劝阻,或跟在二人的后面。这样,起码三人可以在24小时内赶到荷花市场的。
这个问题对二丙来说过于惨酷了,从心里感到对不起他。悔不当初跟在他的后面,这样他也会在24小时赶到终点的。唉——尽干那些马后炮的事,我这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