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 » 转山大哥VS一直走老先生辩论之万福拙见~! » 回复
    彭亦飞
    彭亦飞 2013-09-27 00:47

    晕你自己都说了,文如其人,不言自明。。1,辩论的核心,一定不能偏离对事不对人的原则,2,“客观”这个词的本义。连这两点都不明确的人,能有与其继续讨论下去的必要么?点到为止。。选择回避不是怕谁拍砖的问题,有句俚语:鸡同鸭讲,冇得讲。。

    不过有个小收获:几篇帖子开出来,各路回帖看完,各人的态度、修养甚至人品,正如干枯的河床,一览无鱼(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