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n to Run 是一个真实故事。
1. 故事的引子:
作者是一位自由作家,为纽约时报、跑者世界、Men’s Health杂志都写过文章。作者本身身材高大,193公分,104公斤,跑步很容易受伤,每一位医学权威都不准他跑步:【人不是设计来跑步的,尤其是你这种身材!】
2003年,当作者为了明星的小绯闻被纽约时报杂志派遣出差至美墨边境,注意到墨西哥边境一族名为 Tarahumara原住民的小记事,这一族人没有现代社会的贪污、肥胖、药物中毒、毒品泛滥、家庭暴力、儿童虐待、心脏病高血压等社会、医学问题,当然更没有二氧化碳排出的环境议题。更有趣的是这一族人55岁的人可以跑得比十几岁的快,八十岁的老先生随时可以翻爬一个马拉松距离的山路。
族里面的祭典,村对村对抗,就是喝酒到天亮,然后开始赛跑,这个赛跑不是跑2英里,也不是跑2小时,而是跑2个整天 ! 而这族人所生存的环境,可不是加州平原或非洲大草原,而是高峰连绵,称之为铜峡谷的险恶地形。
接下来作者对于 Tarahumara一族产生强烈的好奇与兴趣,他们的生活哲学,饮食方式,超人体能,都是人类史上的大谜团。而他们所生存的铜峡谷,不是想进去就可以进入的,除了地型严峻,美墨边境的毒枭横行外,Tarahumara 族人也是很害羞的种族,他们不想让你看到时,你就算经过他们村子,你也不知道你正处于他们之间,他们就是如此神秘。
在边境之间,传说有一个白人,来无影去无踪,只穿着凉鞋,每每出现在有人烟与外界有接触的村落,补给完之后没多久,又风尘仆仆地消失在群山峻岭之间。白人没有名字,被称做 Caballo Blanco(卡拜优,布兰科),意思为白马。
白马兄据说是少数唯一与 Tarahumara 族人有接触的白人,也通英文。要寻找幽灵,就要先寻找幽灵猎人,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2. 演化学
这本书讨论到很多跑者心理层面的叙事,这方面见仁见智,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里不赘述,而每位读者也会有自己的感想。
我自己以前是学生物的,很喜欢书里古生物学、演化学、人类学推论的那一大章(第28章),以下是章节简要与我个人的感想:
20年前犹他大学一位大学部学生在地下室解剖兔子,他发现了兔子在生理上有一个很奇妙的构造是其它动物所没有的,这个长得像鸡翅膀型状的构造在横膈膜上,他百思不解有什么功能。
相较于其它生物,比如说猎豹,解颇学上的特征大致相似,这些生物在奔驰的时候,都是以后脚交前脚的方式向前跃动,四脚收缩的时候压迫横膈肺脏排气,四脚张开向前跳跃的时候,胸腔也扩大进气。
最后他演绎到一个结论:兔子在极速时可以跑到每小时45英里,狐狸、鬣狗等动物极速为40英里,在这种极速之下这些动物都无法维持太久,但在这半英里之间,由于兔子有这样的生理结构,使得它进氧量比较大,运送氧气效率较好,极速多了一点点,半英里之内它多了45秒逃命,在这45秒之内只要找到洞钻进去,它就赢了,可以活下去。
这个推论是合理的,如果跑得比这些猎食者慢,那么兔子会绝种,这些猎食者也会因为食物都吃完了而绝种,因为这个特殊奇怪的生理构造,维持了食物链的平衡。
演化上来说,200万年前人类就站起来了,我们小时候都学过,人类之所以为万物之灵,就使我们多了双手与灵活的大脑,所有现存的哺乳类动物,只有我们站起来空出双手,我们说双手是用来制造工具。
但依照考古学的发现,人类开始制造弓箭是两万年前的事、枪尖是20万年前的事情,那前面一百八十万年演化上我们空出双手干嘛 ?
于是这位学生(后来成为博士)推论,所有的动物在冲刺时,一个前脚交后脚的跳跃循环只能呼吸一次,但是我们人类通常是两次,那么,演化上我们人类站起来,难道是为了进气,难道是为了呼吸? 难道是为了跑得更快?
这天外奇想马上被否定,以我们人跑的速度,一下子就给狮子吃掉了;也跑不赢鹿,跑不赢马。四轮驱动一定比二轮快,四只脚定比两只脚快,站起来的空气阻力大,人类怎么可能是跑得快的动物 ?
人类不是跑的动物。
在另外一个解剖学的分析上,科学家将马、狗这些被认为是【会跑的动物】分为一组,猪、猿这类被认为是【不擅长跑的动物】分为一组来研究。狗、马都有悬颈韧带,猪没有,所以猪跑起来头会摇摇晃晃不稳定,狗与马都有阿奇里斯腱,用以承受跑步落地时的冲击。
种种分析结果,意外显示,人的解剖构造竟然和【会跑的动物】是同一组的,真是与我们所假设的大相矛盾 !
我们没有狮子老虎威猛迅捷,没有大猩猩可以举起SVU车的力量,跑得没有马快,那么在一百多万年前,人类还没有制造出工具,我们到底有什么优势,最后可以成为地球的主宰呢 ?
我们曾经以为尼安德塔人是我们的祖先,但后来证明他们并不是,他们是演化上的分支,是另外一个物种,现在或称为亚人种。尼安德塔人比我们人类高大,强壮,大脑容量很大,比我们人类早制造出工具,狩猎的方式非常强悍,就是围捕豺狼虎豹这样地英勇帅气。但比我们人类高大强壮的尼安德塔人最后绝种了,冰河时期结束之后,树林茂密起来,猎物们躲进树林,狩猎难度变高,尼安德塔人逐渐式微。
那我们还不会畜牧、还不会制造工具的人类祖先到底是用哪种【简单】的方式,得到充足的营养,将种族发扬光大的?
科学家开始去想,所谓厉害的跑者有两种,一种是冲刺型跑者,一种是马拉松跑者,难道我们跑不快,但是我们人类却是天生下来的马拉松跑者吗?
不可能,我们怎么跑得赢过马呢?
事实上,在北美有一个比赛称为【Man against Horse Race】人对抗马的赛跑,距离为50英里,1999年起,人连续赢了马8年 !
科学家再去做研究,鹿在跑步的时候,速率为每秒4公尺,好一点的慢跑者大约也是这个速度,但鹿一旦要加速,会消耗很大的能量,而人还在慢跑速度范围内。人对上马的比赛里,马的初速为每秒7.7公尺,但只能维持10分钟,之后就慢到每秒5.8公尺,而好的马拉松选手,每秒可以维持6公尺的速率,维持很久。
而你根本就不用跑很快,你只要把动物放在视线内,慢慢跑过去,慢慢持久慢慢逼即可,难道一、两百万年前,人类祖先就是这样把动物追到死吗 ?
科学家于是发了奇想,你要把一头鹿跑死,要跑多久 ?
我是一个养狗的人,所有的养狗教材都会告诉你,别让你的狗中暑。在夏天,我绝不会在太阳底下带我的狗去运动,用不了20分钟,我那只再怎么擅跑的边境牧羊犬会被我跑死! 因为他汗腺不发达,没有像我有发达的皮肤可以排热。以耐力来说,我的狗可以跑15公里没问题,但是我平时不敢让他超过12公里,只怕他会累死或热死;而我练习马拉松的时候,每个礼拜都有一个大于30公里的长跑。
如果我活在一百多万年前,不用做文明世界的工作,为了生存就只是要觅食,每天慢跑十几公里就可以抓到肉,简直就是生物界的必杀兵器!
而你告诉我,世界上还有哪一动物,会把跑一个26英里的马拉松当休闲运动?
如何跑死一只瞪羚,书里面有详述。
我个人非常支持【跑死瞪羚说】,我们以为英勇强壮的尼安德塔人是我们的祖先,但其实我们的祖先是瘦小的跑步人类
3. 赤脚跑步里论
如果你可以提出一个诉求,比如说你发明了网络,让大家不得不依赖它,你又制造了Explorer,满足使用者需求独占市场,那你可以想象你的财富了。
1980年代,鞋界起了大革命,因为Nike 这个厂牌大大地发展起来,就是根据上面的逻辑。HBO 经常回放Steve Pre. 的故事,里头有叙述他的教练当初怎么制造NIKE跑鞋,他是用太太的烤松饼机烤出那厚厚的鞋底,告诉大家厚鞋底可以保护脚,当然鞋子也大卖。
之后各大厂家无不用尽心力在开发新的材料工学上,阿瑟士一年花在研究GEL的钱,是二战时期美军花在研究原子弹曼哈顿计划的三倍。
然后结果呢,我们来看一些有趣的事实数据分析。
事实一: 根据瑞士伯恩大学针对4,358名跑者不具名问卷调查结果,发现穿贵跑鞋的跑者受伤机率是穿便宜跑鞋者123%倍! (大约是95美金对上40美金)
事实二: 1988年奥勒冈大学生物力学博士的研究,与蒙特娄麦基尔大学的研究都显示:越薄的鞋子,对于脚的冲击力越小。后者使用赤脚、极薄的鞋子、与耐吉Pegasus厚鞋系列作冲击测试,没想到是赤脚最轻。
事实三:连冠军Alan Webb都说,人类是设计来赤脚跑的。这位一英哩的美国冠军,他原本是扁平足且跑步姿势很难看。教练觉得他有天分,于是让他赤脚练习看看,本来是12号的扁平足,后来渐渐转化成9-10号的尺寸,足弓也出现了。
综上所述,两百万年来,人类都没穿鞋子,鞋子的发明总也要到最近几千年吧!而我们的DNA几乎没有改变过,人类的脚踝足弓有26个骨头、33个可动关节,12条橡胶似的肌腱,以及18条肌肉,从建筑的角度来看,简直是完美的作品!
我们都知道,拱门的构造之强,从上面再怎么施力都不会破坏,只会更强韧,抬起脚来看看,你的足弓正是如此。
但现代人生下来就穿鞋子了,脚踝脚底失去了触地探索的功能,用进废退,这么复杂精密的结构六个礼拜不用,肌肉马上萎缩百分之四十。你的脚依照DNA是设计来用,来踩,来跑的,不是设计来用鞋子包起来的。如果你不跑,你就否认了你的DNA。
我个人也很喜欢这个论点。肯亚的选手为什么这么强,他们大部分在十七岁之前,都没穿过鞋子,所以他们跑步的姿势都很正确。当他们学习过正确的跑步姿势之后再来穿鞋子,取到穿鞋的优点,而不会因为过度不当的包覆而受伤。
而大部分现代人都先穿鞋子再学跑步,甚至一堆跑步书教你脚肿着地,根本就是教你如何去受伤。依照人体工学构造,正确的着地会从脚掌的外侧,像探测器一样探测地表面硬度,再转到前脚掌施力前进,没错这就是内翻,我现在要讲的是:内翻是正常的现象,正常的人体工学,一点都不需要矫正!
脚在赤脚时,会因为不知道触地是什么状态,所以会本能地探测触地,所以冲击力最小,当你穿上Pegasus那种大橡胶,会毫无犹豫大脚踩下去,不管姿势对不对,合不合生理构造,久而久之就受伤了。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每个礼拜会跟我的狗在草地上赤脚跑步几次,我很享受这样的小跑步,即使距离不多,但感觉很自由。练长跑就没有这样的感觉,一方面现代社会没有多少地方可以让你赤脚跑,一方面我的脚皮也没有厚到可以承受柏油路这种近几十年才出现在地球史的道面。
但总而言之,赤脚跑对我来说是正面的,可以学习到天生的跑步姿态,脚也可以透透气,最重要是感觉很爽。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会更重视、享受我每周与小狗两三次的草地小跑步。
大厂商不愿意承认选手们赤脚跑成绩比较好,也不愿意承认穿高贵跑鞋会使人类受伤的理论,就像我如果发明了替代石油的能源,产油国马上会暗杀我一样,他们不会愿意失去赚钱的来源。
不过他们发展出了NIKE FREE系列,也表示默认这么理论了,记得 Nike Free 的口号是什么吗?
【Run Barefoot!】赤脚跑 !
4. 心理层面与后续
这本书出了之后很轰动,如前所述,关于心理层面的东西每位跑者读了会有自己的体会。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不适合跑步的大只佬,但我现在会想在人生中跑跑看富士五湖,或是北海道100公里,想知道那是什么世界。这几期 Runner’s World对于本书所引起的效应还是有后续报导,比如说前两期关于赤脚跑步的专文,与这一期专访追踪大冠军Scott Jurek人生起伏的文章都值得一读。(看完本书的人可能不知道一年后,他再去了一次墨西哥与Arnulfo对决,而且赢了。)
至于赤脚跑会不会持续发烧下去,抑或是因媒体炒作而热一阵子而已呢?时间会告诉你的,提倡赤脚跑理论没有厂商会赚钱,如果他继续红烧下去的话,表示这里论是对的。
另外一个我觉得很有趣的地方是Caballo帮大家取的精神象征,他自己是白马,作者是Oso,Scott是鹿,Jenn是魔女,赤脚泰德是猴子等等。我问我老婆,妳觉得第一眼看到我,精神象征应该是什么动物呢?
我本来期待她讲个英勇一点像狮子之类的,她却说你长得像鱼。唉,祖先不是尼安德塔人也就算了,至少也讲个陆地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