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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散人

【读书】中国数术方技与古代思想的再认识

    人们经常说,考古发现已经大大改写了人类的历史,例如整个原始时代和早期文明的历史就几乎完全是由考古发现来重建。但是要用考古发现去探索早期人类的社会组织和思想观念,这却远比了解当时的物质文化面貌要困难得多。因为考古遗物不会讲话,特别是文字发明前的历史,更是神秘地处于一片沉寂之中。为此,人们常常不得不把观察点稍向后移,转向一种实物史料与文字史料可以相互衔接的时期。


      在《中国方术考》一书中,作者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有限的:我们讨论的主题只是战国秦汉时期流行的“数术方技”(面不是整个“方术史”),并且讨论的重点是放在有关的考古发现上(而不是传世文献上)。但我们希望藉这种研究:

第一,可以弥补现存古代思想史研究在“知识体系”上的不足,并纠正因此而造成的一些误解;

第二,可与晚期的有关文献相印证,用以衔接此类思想的后续发展;

第三,还可为进一步向上追溯提供比较可靠的起点。为了叙述的方便,下面是对本书主题、取材范围和有关概念的简要说明。

 

 

一、从雅斯贝斯的“轴心期”说起
      现存史料,只有少数档案性质的东西,勉强可以说是即时性的记录。除此之外,绝大多数都带有追忆的性质。即使再客观不过的历史描述,也会像纯属虚构的小说(如一个人自杀前躲在屋子里想什么,他死时的感觉如何,等等),一追究起来,“故事”的背后肯定要有个“第三者”,即“说话人”。而这个“说话人”,他的生命又必然很短(通常在100年之内),当他涉及较大的历史跨度时,不可避免会带有“逆溯的误差”(环节跳跃、情景误植,甚至倒果为因)。我们在阅读前代的历史时,不仅要注意这种误差,还要注意我们自己与“说话人”和“故事角色”在内心理解上也有很大差异。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可以说,任何历史研究同时也都是思想史的研究。


      在思想史的研究上,有两个问题是带根本性的,一是“自由学术”从职业知识中的分离,一是人文思想从“民神杂糅”状态下的分离。它们在中国都出现甚早,并以不同形式反复展开,一直影响到现在。

 

这里我们先谈第一个问题。


      首先我们应当注意的是,本书所要讨论的主题是与文明发生后人类思想的巨大跃迁有关。关于文明的出现,即约公元前4000-2000年间世界历史的大突破,世界各国的考古学家做了大量工作,对它的各种标志性因素,如金属的发明、城市的发明和文字的发明等等,有系统总结。但这些因素的汇聚还往往酝酿着一场新的突破,即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所说的“轴心期”的突破:约公元前800 - 200年之间,特别是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国的孔、墨、老、庄,印度的释迦牟尼,波斯的琐罗亚斯德,犹太的以赛亚,希腊的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图等“贤哲”几乎是同时出现。

 

      我们碰到的是一个思想空前活跃的时代,一个对各主要文明的后来发展起了定向作用的时代。


      中国的思想史研究者并没有忽略自己的这一时期。相反,他们的追溯总足从这时期开始。但足由于史料的欠缺遮蔽了人们的视线,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方面,即在诸子百家的下边和这种思想活跃的前面,真正作为基础和背景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因此还不能说是充分理解了上述“突破”的含义。


      对于认识中国自身的这一“突破”,当然我们仍可沿用某些史前考古的研究方法,如利用各种与宗教礼仪有关的遗物、遗迹(如铜器、玉器、建筑遗址等)和富于象征性的艺术主题等等去揣测当时的思想。西力学者往往就是这样做。但是对拥有大批文字史料和具备考据传统的中国学者来说,我们却没有理由把自己局限在这种不得已的研究方法中。相反,恐怕应对上述文明要素中的“文字”这一项也给予足够注意。更何况中国文明有其始终未断的历史连续性(考古材料和文献史料都有连续性).即使是年代较晚的文字史料对于年代较早的时期也有重要参考价值。在西方汉学中,遣会被视为“犯规”,但在中国考据学中却是“不二法门”。因为任何历史记载经时间磨损,都不仅是细节的丧失,更重要的是系统的丧失。系统的恢复比细节的恢复更依赖晚期线索。如本世纪初甲骨文的破译就是靠宋代金石学提供的线索,商王世系的恢复也是得益于《史记》,还有像早期官制、法律和器物学的知识,很多都是靠晚期系统“搭架子”。

 

      讲到“文字”与文明的关系,《千字文》上说“始制文字,乃服衣裳”,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把“文字”当作“文野之分”和一切礼仪教化的核心(中国的文字与很多古老文明的文字不一样,它们的古文字往往都“绝后”,而中国的古文字却与现代汉字一脉相承,所以它对中国文明的影响很大。)。对于研究上述“突破”,“文字”的功能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只有有了“文字”,才会有记录文字的“书”产生;有了“书”,我们才有了探讨古代思想的直接依据。


      不过,“书”虽然是用“文字”写成,但“文字”却并不等于“书”。现在中国出版的各种书史,几乎无一例外,全都是一上来就讲甲骨文和金文,把这些东西当作“书”,这是不对的。

 

      事实上,现已发现的古文字材料包括两大类

 

一类可称为“标识性文字”:一般很短,如陶器、兵器或其他杂什物件上的题铭,多属“物勒工名”,有点类似现代的商标;还有货币文字记铸地、币值,玺印文字记官名、人名,也与现代的货币、印章没有太大区别。

 

另一类可称为“记录性文字”:不但篇幅较长,内容也较复杂,如甲骨卜辞、铜器铭文和简帛文字。

 

前一类文字当然不是“书”,而后一类文字也并不全是“书”。后者至少包含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一种是文书档案,一种是思想创作

 

      现在学者或用“官文书”“私家著述”来区分这两类文字。但前一类文字并不全是官方庋藏的档案,有时也包括私人的文件。如甲骨卜辞为殷王室的占卜档案,固然是官文书,而铜器铭文用于铭功记德,则多属私人的纪念文字。

 

      当然后者也有一些例外,像册命金文和个别铜器记载的土地契约(如散氏盘),是过录简册,应作别论。

 

还有简帛文书也分很多种,如出土的战国时期的竹简帛书,内容包含:

(1)占卜记录(望山、天星观、包山出土的楚简);

(2)文书档案(包山出土的楚简);

(3)遣册(仰天湖、长台关、望山、藤店、天星观、包山出土的楚简和曾侯乙墓出土的曾简);

(4)书籍(楚帛书、九店楚简《日书》、长台关楚简《申徒狄》,还有新近出土石板村楚简中的古书)。

 

其中(1)(2)两种是官文书,(3)(4)两种不是。

 

      秦汉时期的简帛文书种类更多,除大批属于私家著述的各类典籍,还有诏书、律令、簿籍、契券、符传、书信、遣册、遗令等各类官私文件。过去,笔者在一篇文章中曾指出,我们今天所说的“书”,在概念上主要是指后世史志著录的那种“书”(即所谓“艺文”和“经籍”)。这种“书”虽然也包括某些降低为一般书籍的官修史籍、历法和前代的律令,以及记载实用知识的书籍(天文历算之书、占卜之书和医书、兵书、农书等),但主体是私家著述。它们与“文件”的概念是不同的。如果按这一标准衡量,则不但甲骨文和金文不是“书”,就连简帛文字也只有一部分是“书”。兹以下表示意:

                                             1.陶器、兵器和其他杂什物件上的题铭
                ( 一) 标识性文字      2.货币文
                                             3.玺印文
文字               
  

                                           1.甲骨文(官方占卜记录)
               (二)记录性文字    2.金文(官私纪念文字)

                    

                                                           a.官文书
                                           3.简帛书    b.私文书
                                                           c.一般书籍

 

    由“书”的概念的确定,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它本身就是上述“突破”的产物。借助这一概念,我们可对上述“突破”做一轮廓性的描述:

 

    首先,古代的自由学术并非从来就有,而是官学下替的结果。虽然这一现象早在春秋末年就已发生,但官学与私学之争却一直持续于秦汉,至少还有两个回合的交锋:秦禁诗书百家语,不禁医卜农桑,把文字的使用限于钞写狱讼文书,使教育倒退回“以吏为师”,这是官学的复辟(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栽李斯的“焚书”建议。秦与西周地土相袭,文化相承,又与东方长期隔绝,在某些方面比较保守。);而汉除挟书之令,征书天下,虽然表面上看是私学又复兴,但实际上二者的关系还有一番复杂的调整,既包含官学对私学的容忍接纳,也包含官学对私学的汰选和整顿。例如汉初有黄老与儒学之争;即使在儒家定于一尊之后,在儒学内部,也还有今古文争立学官的斗争。所以汉代学者对官学与私学的关系有深切感受。过去,刘向、刘歆父子提出过“诸子出于王官”说。此说从原则上讲是对的,但他们推测某家一定出于某官却大多难于落实。因为诸子是学派而非学科,不能与官学直接“对号入座”;第二,他们也不了解古代官学的真实情况。因此我们应根据古文字与古文献的实际材料重薪探讨这一问题,一方面是恢复古代的职官系统,分析其职能分化;另一方面是恢复古代官文书的系统,以确认各种职业知识与上述官守的联系。这样我们才能看清诸子之学背后的“知识系统”。

 

下面是我们对古代官学的一个大致估计:


(1)古代的大部分官文书,即所谓“典册”,都是由祝宗卜史系统的文职官员来掌守(大体与《周礼·春官》相当)。祝、宗掌祭祀神祖(《国语·楚语下》所述是先“祝”后“宗”。而《周礼·春官》却是把“宗”列于“祝”之上。),有相应的仪文祀典。而卜掌占卜,史掌天文历法、记录史事和官爵册命,也有相应的占卜记录和史册谱牒。当时的学术主要是集中于这一系统(中国史书中的礼乐、律历、天文、郊祀各志与此直接有关),特别是史官(亦称“记府”)手中。这一系统的官员有个重要特点,就是他们并不参加行政管理,是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例如史官就是只管“天”,不管“民”,带有“旁观”的性质。这使他们在记录史事上能比较客观。他们记录史事是以历法为纲目,既载天象,又列史事,并杂以占卜预言,是一个整体。刘向、刘歆以“数术家”出于“明堂羲和史卜之职”(《汉志 数术略》),大体说是正确的。

 

  (2)古代的学术除集中于上述官守,主要是集中于学校。当时贵族于弟所习课业有所谓礼、乐、射、御、书、数“六艺”。
“书数”是读写和计算技能的训练,属于“小学”;“大学”的核心内容是“礼乐”和“射御”。另外,据《国语·楚语上》,贵族子弟的教育,除去礼乐,还包括法令和历史(“春秋”、“世”、“语”、“故志”、“训典”)。这些知识除来自史官系统,还来自师氏系统。师氏也叫师,本来是武官。但《周礼》人师氏于《地官》,与保氏并列,只是负责教育的职官。而负责军事的《夏官》是以司马为最高长官。

 

另外,《周礼》还有掌钟鼓之乐的“大师’、“小师”等乐官,是安排在《春官》。这些都与西周金文中的情况不符,很明显是晚出的系统。在西周金文中,师氏既是率兵出征的军官,又负责训练贵族子弟射御, 并兼掌钟鼓之乐。礼乐射御是一种武士教育。射御当然是军事课程不用说,礼乐也有武礼和武乐。师氏平时用这些东西教贵族子弟,战时则用这些东西指挥作战。士兵坐作进退,一击一伐,皆以金鼓为节,很像是舞蹈。三种职能是合一的,古代的礼乐和射御主要与这一系统有关。

 

  (3)古代的养生知识和烹调技术主要是由宰/膳夫系统的宫廷内官(略与《周礼.天官》相当)来掌守。刘向、刘歆所谓的“方技家”主要与这一系统有关。

 

  (4)古代成文法的前身可能是某些王命(如《吕刑》),所谓“先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著为令”(《汉书·杜周传》)。至于正式的成文法出现于何时,现在还很难说清。古代有司士(负责刑狱之事)和司寇(管刑徒役作,与司工有关)掌法律,但法律亦由史官典藏。

 

  (5)古代的各种簿籍和图册可能是由分管各级行政事务的官员,特别是司徒系统的官员(管土地民人)来掌守。汉代“上计”,计书上太史,副本上丞相(见《汉书.司马迁传》如淳注引卫宏《汉旧仪》),史官也收藏这类东西。

 

  (6)古代的农艺知识可能与司徒系统的农官有关。

 

  (7)古代的工艺知识可能与司工(即司空)系统的工官有关。

 

    其次,上述官学传至春秋战国有不少变化。

 

第一是职官系统本身的变化,如:

 

(1)师官不再一身而兼三任,军官之师已被司马系统的职官所代替,师保之师和乐官之师也巳分属不同的系统;

(2)由于经济的发展,从宰/膳夫系统分化出专管食货之事的各种府官;

(3)由于狱讼日繁,不但出现系统的成文法典,而且还发展出以司寇为首的庞大司法机关。司寇不但掌狱讼,也负责用刑徒从事土本工程、粮食加工和兵器制造。因此军事知识、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有很大发展。

 

第二是官学下替,成为各种私学的背景

如儒家所传六艺之书包括筮占(《易》)、典谟训诰(《书》)、诗歌(《诗》)、礼仪(《礼》)、编年史(《春秋》),大抵出于上述七类官学中的第一、二两类;

墨家重视技巧,可能与第七类有关;

阴阳家与数术有关,是出自第一类的史卜系统;
道家强调合天道、养性命,则与第三类有关。

另外,法家和名家也与刑名法术之学和纵横驰说之术这些新出现的知识系统有关。

 

第三是原有的各种职业知识有小少已脱离官守,普及于民间,并与民间知识和民间信仰相结合,形成新的职业知识。

如《汉书·艺文志》的《兵书略》、《数术略》和《方技略》所录之书皆属专门之学,但《兵书略》所收主要是“兵法”,“兵法”是以谋略为主,和《司马法》保存的古代军礼或军法书有本质不同,显然属于新时期的产物;并且《数术略》和《方技略》所收,有些也是流行于民间的实用手册。它们与六艺诸子之书一起构成了后世“书”的主要内容。


      最后,古代的官学和私学经过秦禁汉弛,并非“翻烙饼”。汉代的弛禁对二者的关系是一种重新调整,一方面仍保持官学的基本系统(如对礼乐、律历、天文、郊祀的掌守),另一方面则接纳私学,把兵书、数术、方技置于诸子之下,把诸子置于六艺之下,确立儒家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正统地位,代表了一种新的文化结构。虽然汉以后,图书分类法从六分变成四分,但它始终是以儒经为中心,把子书当儒经的附庸,把实用知识当子书的附庸(入于子部)。它所代表的文化结构与汉以前毋宁是相反的。因此,当人们从这种文化结构人手去探讨古代思想时,他们的理解往往在无形中已经包含了“逆溯的误差”。 

 

 

博雅散人发表于2013-09-15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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